據(jù)韓媒報道,N號房事件主犯“godgod”文亨旭上訴被駁回,二審仍判處其有期徒刑34年。
此前,文亨旭在 4 月舉行的一審中被判處34年有期徒刑。此外,他們還被勒令佩戴定位追蹤電子腳鏈30年,披露個人信息10年,限制兒童和老人就業(yè)10年,并接受160小時的性暴力教育。文亨旭godgod對此提出上訴。
一審判決中,法院稱,“犯罪具有報復(fù)心理,罪重為反社會犯罪,如將受害者視為游戲物品。”
標簽: godgod N號房 事件主犯 有期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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